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資訊中心 通知公告

連云港工投集團供電分公司 混凝土制品及細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0-04-26 閱讀量: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供電工程分公司公司因業(yè)務需要擬對混凝土制品及細沙項目進行采購,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報名。

一、項目名稱:混凝土制品及細沙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本項目屬產(chǎn)品購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3%,詳見合同模板),因數(shù)量為預估量,最終以實際量結算。要求運輸?shù)秸袠巳酥付ǖ攸c,具體要求和相關規(guī)格參數(shù)見下表。注:報價時以單價為準。

序號

項目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備注

1

蓋板

規(guī)格400×250,C15混凝土,詳見圖紙D1205-07

9200

預估數(shù)量

2

細沙

m3

600

預估數(shù)量

3

標識樁

詳見圖紙D1205-09,C20砼;厚0.01米,深0.5米,露出地面0.3

150

預估數(shù)量


三、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三年內(企業(yè)及企業(yè)法人)無不良信譽記錄。

3、投標人處于正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態(tài),且注冊資本不低于 200萬元。

4、投標人具備建材生產(chǎn)銷售資格能力。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標書遞交內容

1、資格資料

本項目招標時,我司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核,投標單位須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1) “三證合一”后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授權書(原件)

3)經(jīng)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 無行賄犯罪記錄

6)無不良信用查詢記錄

以上所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未加蓋公章做廢標處理),準備好原件備查,復印件一律不退。

(上述資料請按順序放置至資料袋中并密封,封口加蓋公章。)

2、報價單單獨密封,封口加蓋公章。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投標視為廢標:

1)未密封。

2)無單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公章

3)證件不齊或證件無效的。

4)標書內容不完全、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五、評標及中標辦法:本項目采用資格先審,資格審查結束后,投標方應按照招標人發(fā)布的招標文件、圖紙、技術規(guī)范等要求,一次性報價(增值稅、含運費價格等相關費用)。經(jīng)評標小組評審后最低價者為中標單位(若本次采購報價超過甲方預算,甲方有權重新招標)。

六、投標保證金形式:電匯(不接受現(xiàn)金)。

投標保證金:0.7 萬元(報名截止日前繳納,開標結束后、未中標單位5日內無息原帳戶退還,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投標的單位,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單位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接收人:連云港市工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供電工程分公司。

開戶行:江蘇銀行新浦支行

賬號:11220188000102963

七、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不得參加集團公司物資采購的招標活動

1、企業(yè)及企業(yè)法人近三年內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2、投標人偽造資質證書或與其他供應商串通騙取中標的。

3、投標人在成為中標候選人后,主動撤回標書,不履行承諾的。

4、投標人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定合同或合同期內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約定的。

5、投標保證金不是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繳納的。

6、隱瞞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虛假、引人誤解的其他信息的。

7、其它損害招標人利益情形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八、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月日17時前(按投標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九、標書遞交時間:2020年月日10時,現(xiàn)場遞交。

十、開標時間及地點:2020年月日10時連云港市工投供電工程公司1203會議室。

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高新區(qū)花果山大道109號廣電影視城十二樓1220采供部

十一、報名聯(lián)系人:劉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5905137815

現(xiàn)場勘察聯(lián)系人:徐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5805137775

附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到采供部獲取。







附件1

投標函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供電工程公司:

1.按照招投標文件要求,經(jīng)我單位認真研究招標公告、合同條款、材料清單、圖紙、技術指標等有關要求。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條款、技術要求進行投標。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標的所有要求,并承諾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義務。

2.我方中標后,保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3.本項目負責人為XXX身份證號為XXXXXXXXXXXXXXXXXX

4.我方鄭重聲明: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真實有效。



                     投標單位(公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標報價表



注:

1、投標價格應為含增值稅、含運費價格;

2、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供電工程公司:

茲授權XXX同志(稱為法人授權代表)為我單位參加貴單位組織的XXXXXXX項目招標活動的投標代表人,全權代表我單位處理在該項目招標活動中的投標、簽訂合同、履行合同、驗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權期限從X X X日(該項目開始)起至X XX日(該項目結束)止。

我單位對法人授權代表的簽名負全部責任。

法人授權代表憑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且加蓋授權單位公章辦理授權事項。

法人授權代表無轉委權。

特此授權。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單位法人代表簽字:

授權單位全稱(公章):


     


產(chǎn)品買賣合同


出賣人(全稱):

買受人(全稱):連云港市工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qū)                            簽訂時間:年月日

工程名稱:合同編號:                                                                                                                            

第一條 產(chǎn)品名稱、品牌商標、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

產(chǎn)品名稱

規(guī)格

數(shù)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注

合計:

此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合同總價(待工程結算后確定)包括合同貨物、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3%)及其他相關稅費等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根據(jù)國家關于標的物質量的最新標準和招標文件作為負責條件,期限1年。如國家法律法規(guī)對標的物的保質期限有明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標的物質量負責期限為1年的條款不再適用。

第三條 產(chǎn)品交付期限:雙方以書面、數(shù)據(jù)電文等形式有約定的,依據(jù)約定;沒有約定的,合同簽訂后20天內。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責:汽運,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六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貨物的包裝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應符合貨物運輸和保存的一般標準;包裝物需要回收的,出賣人自行回收。

第七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提供必要材料。

第八條 貨物驗收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產(chǎn)品質量符合國家行業(yè)標準和雙方約定的標準,貨物是全新的。買受人按國家行業(yè)標準和雙方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電匯,本項目無預付款,貨物全部送達現(xiàn)場經(jīng)竣工驗收合格后,根據(jù)實際結算數(shù)量確定合同總價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13%);付款至合同總價款的90%,剩余10%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一年)滿后一個月內結清。

第十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驗收合格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

11.1、如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貨物存在影響正常使用的嚴重缺陷,則保證期將自該缺陷消除之日起開始計算。

    11.2、如買受人要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新更換貨物的保證期應重新計算。

11.3、保證期的屆滿不能視為出賣人對貨物中存在的潛在缺陷所負責任的解除,潛在缺陷指貨物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保證期內被發(fā)現(xiàn),出賣人對糾正潛在缺陷應負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出賣人逾期交貨,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延期交貨違約金,按每日合同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總數(shù)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5%,如果買受人因貨物逾期交貨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大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調整為因貨物逾期投付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損失金額。

    12.2、出賣人將貨物運至現(xiàn)場后,由于出賣人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期投付使用,每影響一日,出賣人應按合同價格的2%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但買受人因貨物逾期投付使用造成的實際損失大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調整為因貨物逾期投付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損失金額。

    12.3、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貨物有缺陷,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修理。如需換貨,出賣人負擔由此產(chǎn)生的到安裝現(xiàn)場換貨的一切費用。在緊急情況下,出賣人應立即換貨或修理;出賣人可委托買受人認可的第三方在現(xiàn)場進行損壞貨物的修理,其質量和所有費用由出賣人負責。同時,若買受人由此遭受損失,買受人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索賠范圍為買受人因貨物的缺陷受到的損失。

    12.4、由于貨物延期交付、貨物質量問題、延期付款等原因,出賣人或買受人接到對方的索賠通知書,如有異議在7天內提出,否則索賠既告成立。

12.5、如果出賣人有違反或拒絕執(zhí)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時,買受人有權暫停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買受人行使暫停權利后,買受人有權暫緩支付到期應向出賣人支付的價款,對于這種暫停,買受人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13.1、出賣人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義務,給買受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買受人可向出賣人發(fā)出書面通知,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一旦買受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出賣人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損失,同時出賣人應繼續(xù)履行合同未終止部分。

13.2、當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破產(chǎn)或已失去履約能力時,另一方可在2個月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但該行為并不損害或影響雙方已采取或將采取補救措施的任何權利。

13.3、如因不可抗力使交貨時間影響了工程進度,買受人有權在1個月內解除合同,已付給出賣人的費用出賣人應在合同解除后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退回買受人。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差旅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zhí)3份,由供需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16.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出賣人應具有合法經(jīng)營的資格,買受人要求時要提供其合法經(jīng)營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出賣人不具有合法經(jīng)營資格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負責。

                 出賣人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

單位名稱:連云港市工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連云港市高新區(qū)花果山大道109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連云港市工行營業(yè)部

賬號:1107010009000020344

稅號:913207007040440951

郵政編號:222002